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怎么办? |
《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5〕42号):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029—88668690,举报邮箱:sxsdgz@126.com。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学校与个人年度考评(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市县投诉方式见《关于公开我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文件链接: 点击查看) |
教师处 029—88668690 |
在职教师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