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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电话: |
029-88668661 |
信访地址: |
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北二楼一层信访接待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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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职称弄虚作假 |
事 发 地: |
提问时间: 2017-12-20 |
内 容: 我要举报高校老师评职称,弄虚作假,怎么举报? |
办理现状: 已受理 |
答复时间: 2017-12-20 |
办理结果: 您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申报教师一旦被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 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对高校和院系党政领导及其他责任人员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高校因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要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高校,暂停其自主评审资格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进行责任追究。如仍有疑问,请您点击:http://www.byzjhz.com/news/qitawenjian/201711/13/13095.html#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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