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略阳县教育督导室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教育督导工作始终,立足工作实际,突出四个“强化”,力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执行教体局机关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深入学习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使干部深刻认识从严治党、严格执纪已成新常态。经常开展谈心交心,随时掌握单位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将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规矩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日常行为。先后制定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上下班、机关学习等规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案例通报,认真查找并整改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问题,真正做到知边界、明底线、心存敬畏,使纪律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
——强化廉政排查,做好风险防控。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认真排查党风廉政风险,主要确立了督导评估、检查考核、质量检测、财务管理等廉政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全面进行党风廉政风险防范。
——强化督导纪律,树立良好形象。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系列活动,不断强化教育督导人员纪律意识,严格执行《教育督导人员十不准》和《督学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有效强化了教育督导工作纪律,树立了教育督导系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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